相关问答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2、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因此口头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