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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丢失结婚证去民政局补办。 2、补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和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是一样的,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
在原发证机关补办、或者在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此有明文规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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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办《离婚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如下情况下,可以在原告住所地即河南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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