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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但在特定情形下,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离婚的,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暂不分割财产,那么可以暂时不分割财产。夫妻双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那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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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一定要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不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但只有这两种情形可以: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1、可以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 2、一般来说,法院在对离婚诉讼做出判决之后,也会将财产分割一并判决,对于财产分割判决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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