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假和丧假《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
对除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 第十五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江苏省劳动法产假规定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江苏婚假可以参考这个: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可以申请补婚假工资,直接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就可以。 《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但是如果公司合同规定给予23天婚假,没有违反规定,合同有效,按23天执行,如合同没有入职不满一周年不在享受范围内的条款,可以申请补休假,如果不补休婚假,可以享受23天婚假的基本工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448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