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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腿骨折误工费计算不能用月工资除以30天的办法或年工资除以360天的方法计算,这样计算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劳动行政主管部...
员工工伤骨折,误工费是叫做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是单位按月支付给员工,保持员工工资福利不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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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在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企业向受伤职工发放工伤补助包括: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及合理的辅助器械费用;3、停工留薪期工资;4、伤残津贴;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工伤致小腿轻度骨折,长管骨骨折未行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的,以及其它骨头骨折的,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长管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的,符合”5.9九级“”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之规定,可评定为九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或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但是没有固定收入的,需要按照受害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不管有没有固定工作,都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否则不进行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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