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2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8条...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当知道的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所有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所谓国家保密制度,是指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措施所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范闹以及有关制度的总称,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密级,请参见关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释解。(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4)泄霹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3)主要部件。本罪主体一般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的秘密。本条第二项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本罪,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是成本罪,而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一般是由于疏忽、工作疏忽、忽视职务、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相关规章制度等原因,如不按规定放置保密文件,不认真保管而丢失等,也不排除过于自信的过失。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呢?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行为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种形式,只要能让无关人员知悉军事秘密的内容,均属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在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时,泄密行为既可以由行为人直接实施,如误用明码电报拍发秘密电文;也可以不由行为人直接实施,而是由他人直接实施,如行为人违反保密法规将秘密文件带到公共场所被盗或者丢失。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与泄密结果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应属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既包括对军事秘密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军人,如机要、通信、保密人员等,也包括所有了解军事秘密的普通军人,而且不论他们是通过职务活动了解的军事秘密,还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军事秘密。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违反保密法规,会造成军事秘密泄露的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将军事秘密泄露。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0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2,398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