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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刑期起止,判决书上有啊,一般是以逮捕之日起计算。已经二年三个月了,那就是余刑还有十二年九个月的。理论上是可以减七年半。按正常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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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缓刑是我国刑法的一种执行制度。也就是说,对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试期限,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但是缓刑考验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如果被判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未重新犯罪或者发现以前其他犯罪的,没有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其他行为的,考验期满后,原判决不予执行。否则,缓刑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量刑三年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不适用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
如果是服完刑后过了一年又犯妨碍公务罪的,是构成累犯的。《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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