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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2021-12-04
1、固定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内,属于快速理赔范围。责任方负责固定损失的保险公司理赔人,无需对方提供车辆维修后开具的车辆维修发票即可给予赔偿。然后责任方可以直接将车辆维修费用交给受损车辆的司机。2、如果车辆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的范围,如果金额巨大,责任方也有责任垫付维修费用。通常,受损车辆在指定地点进行维修。车辆修好后,取走车辆时,费用直接交给修车4S店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在电脑上成功接收了4名S店铺反馈,确认修理后,将修理车辆的垫付费用直接存入保险公司理赔员(预留银行卡)。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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