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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是有效的。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符合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
分公司有权对外签合同。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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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若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就是有效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3、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4、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5、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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