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诱惑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
强奸幼女罪怎么处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立案标准:由于本罪属于行为犯,因此只要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14周岁以下幼女进行卖淫的,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诉。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成年人传棰建替物品构成犯罪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二十五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优生优育百分百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是指利用未成年人对性的好奇心,出于牟利或者色情淫乱等非牟利的目的,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刊物、影片、图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其他淫秽物品,拉拢腐蚀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的手段包括出租、播放、出借、赠送、散发、展览、讲解、代购、邮寄等方式。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远离淫秽物品的危害,我国法律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并对此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六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