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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为你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出。 象这种情况,要开三种不同...
1.依法他们应于离职当日,开出该证明。这样不影响您的下次就业。 2.依法。有两个方向, 一是向劳监投诉,让他们责令公司改正:即给你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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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写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颁发的离职证明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就业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来说,被解雇的员工填写解雇证明,而不是离职证明。公司不同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其出具。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一种是劳动合同到期:本合同可以由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并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雇的,也应当向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据,办理失业备案,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第三,合同未到期申请离开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应出具证明是因个人原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失业救济部门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证明的义务。根据《》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新的用人单位都需要那个,这样第一他们可以确认你是不是真的和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第二可以证明你的工作时间。
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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