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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
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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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考虑的是口头诽谤罪如何取证这个问题。 证据在我们国家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您可以有人证作证,属于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另外可以用视频录音的方式,虽然我们国家对视频录音的合法性是要求获得被录者同意的,但是被摄像的也不是傻子,不会给你提供证据.但是我们国家对民法中有种叫“高度盖然性”的理论,即虽然所有证据不能完全确定该案件事实,但是很有可能,极有肯能如此的,法官也会判决下来。
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理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快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三十四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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