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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不同意出售股权的股东发出书面的股权转让通知,如果其不同意出售的,应当自己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如其接到书面通知30日不予答复...
顾名思义,股权稀释是指股权所占比例的减少。一般来说,股权代表公司的投票权和股息权,因此股权稀释意味着这两种权利相应减少。《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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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可以直接注销公司,两种解决方法: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之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可以转让股份给其他股东,股东不购买的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不可以退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即所谓的退股)(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先看有没有协议,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定,依法你要书面将退股通知书发给另一投资人,一个月内没答复视为同意。即你已经不是股东。另外,你所说的公司是什么性质,本律师也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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