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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被申请人:医院,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医院院长。申请事项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
你最好是找法医鉴定,会给你出具鉴定书。申请的话,就写为什么出的事故,现在到了什么状况,有哪些分歧,需要鉴定等要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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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移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此,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机构或患者一方的申请后委托专门的医学会进行,也可以由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委托。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接受的,医学会应当说明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申请鉴定;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个医疗机构已接受;医疗事故纠纷已达成协议或者判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医疗行为造成患者健康损害的;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鉴定。提交的评估申请一式三份,应当说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患者的关系、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码、住院号码、地址、工作单位、事故或者纠纷的时间,然后提出申请评估的原因。医疗事故技术评估应当说明原评估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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