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高院不服,行政诉讼,没有作出裁定,可以怎么办

2021-10-29
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裁定驳回起诉,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有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上诉权。公民无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上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当事人特别授权才能代行上诉权。上诉必须提交上诉书,上诉书是当事人上诉的依据。否则,人民法院无法判断当事人是否行使上诉权。

相关法规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