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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
执行异议的执行裁定书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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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割土地执行裁定书是什么意思可参考以上提供的资料,谢谢
关于非诉执行裁定书执行机关被撤销的回答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符合执行条件的,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对不符合执行条件的,裁定不准予执行。对于已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行政机关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律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在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时常遇到行政机关要求撤销执行申请之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这似乎为该类案件的结案提供了依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只能是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和裁定不准予执行两种。这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适用设置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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