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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原件丢失的,立遗嘱人可以重新订立一份遗嘱,重新订立遗嘱之后,原先的遗嘱自然失去效力。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修改遗嘱的权利,因此,即使遗嘱原...
自书遗嘱原件丢失的,立遗嘱人可以重新订立一份遗嘱,重新订立遗嘱之后,原先的遗嘱自然失去效力。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修改遗嘱的权利,因此,即使遗嘱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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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书一式两份,一份在公证申请人手里,一份在公证处存档。因此,如果遗书公证书遗失了,可以根据相关线索,向办理该遗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查询。 但不必申请补办。只要将公证处的存档资料复印后加盖公证处的公章,即与正本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单独的复印件如果对方不承认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只要做过公证,而且你知道在那个公证处办理的,直接可以向该公证处申请查询的。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公证办理的年限、办理时间和公证文书的文号,对你查询会更加有利。 但是你是否可以查询,则要看你的身份。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他人的公证文书的。如果公证处不能接受你的申请,你可以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作为利害关系人在提起相关诉讼的时候申请法院查询。那么,我前面所说的公证处以及相关公证年限、时间、文号等提供就非常重要了。总不能要求法院一家一家公证处去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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