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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毒品的种类、克数、次数等事实和情节,以确定法定最高刑和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 现在在什么程序中?是否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因为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而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单纯的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被行政处罚后,只要没有新的罪行,就不会坐牢了。殴打他人,只有在造成轻伤以上的情况下,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吸毒行为,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强制戒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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