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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人会议发言稿的内容,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 1、债权是否被完全确认?如果没有被确认的话要尽快提出异议; 2、管理人的报酬是否合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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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主持外,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均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发言,其具体职权如下: 一、决定召开债权人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有必要召开债权人会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召开债权人会议,应按法律规定在三天前发通知并报人民法院批准。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本次会议的议题及与会人员应遵守的会议纪律; 三、主持会议题的讨论,确保会议议程的有序进行; 四、对会议议程作出决定。如决定表决的开始和表决的结束、延长会议期间,下次会议的议题、议程等; 五、询问债务人、债权人; 六、宣布表决结果,作出会议总结,并宣告闭会。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上述即为劳动模范发言稿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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