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确定医疗事故中对于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数额应当要考虑如下因素:行为人的过失情节、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涉案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目前法医对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主要依据是办案单位提供的案情、病史资料和检验所见,三者的关系应该是依据检验情况、结合病史资料、参考案情,如果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没有不能合理解释的矛盾点,鉴定结论才真实可信,争议性也最小.实际工作中往往达不到这种理想情况,主要原因与医疗部门的诊疗能力和医护人员缺少足够证据意识有关.医疗因素对于损伤程度鉴定有着特殊意义,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病历记载和辅助检查报告不科学、不全面、不客观的情况,如伤者受伤当时情况、伤情变化及发展情况、救治过程主要参考病史资料,其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因此对医疗单位提供的病史资料,必须加以甄别判断,综合分析,科学的参考使用,否则将会直接影响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采信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