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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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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信用卡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印象,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我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不还款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且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们对信用卡的理解更宽泛,不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还包括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因此,使用信用卡时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相关知识: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明骗领的信用卡;(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信用卡逾期了有三个月的时间,但一直没有能力还上的话,建议客户不要再拖着不还,应该主动联系发卡银行进行协商,将自己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说清楚,表示不是故意逾期不还,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进行佐证(比如失业证),然后表达积极还款的意愿,看能否申请到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 客户也可以尝试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来还,先把信用卡欠款给还了,免得逾期下去,罚息更多,要还的也越来越多。待还完信用卡后,等手里有余钱了,再还钱给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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