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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五类: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人或某人,或将某项临时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人或某人,双方订立,形成劳动关系。这种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都是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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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员工,一般都算劳动关系,不算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一般存在私人之间,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法定的劳动关系,不可以用劳务关系来替代劳动关系,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相关延伸】 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答: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 1、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是不确定的,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2、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3、劳动关系应当受劳动相关的法律进行调整;劳务关系一般受到民法相关的法律调整。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 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若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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