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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如下几条:《劳动合同法》第三...
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问题,要看是劳动者的过错还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造成的。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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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如何维权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剩余为六个月之上的为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2】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时,在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时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就北京目前的情形,用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比较多,一般很少能够在最长法定时间内(60天)结案,大多数案件被安排在3、4个月之后开庭,所以,就出现了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实际上处于“无业”状态,为了能够更充分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应当及时增加仲裁请求,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提出增加仲裁请求的时机。何时增加仲裁请求合适劳动者增加仲裁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期限为由,要求劳动者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此时,劳动者的增加仲裁请求作为一个新案件,重新开始一个案件程序。【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就北京市而言,每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程序也有差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给予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时间。这时,劳动者应当在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2】在开庭2周前提出。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一般要求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交证据。这时,劳动者可以在开庭前任何时候增加仲裁请求。若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太早,因请求增加的工资数额截止于申请之日,所以,请求过早,不能更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若在开庭时提出,因法律规定,仲裁庭对劳动者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给给予用人单位答辩期,(但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所以,在开庭时提出增加请求,用人单位会以需要答辩期为理由,要求延期开庭,导致劳动仲裁程序的延长。所以,在开庭2周前,提交增加仲裁请求,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确定工资数额,另一方面,仲裁委可以将增加仲裁请求送达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开庭前也享有了法定的10天答辩期,开庭时间会如期进行。开庭时充分论述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数额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的计算标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仲裁期间的工资数额时,有不同的标准。有时按最低工资标准裁决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的,因为劳动者在仲裁期间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对于高薪阶层的劳动者,按最低工资标准与他们的正常工资有时相差十几倍,完全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有时按正常工作裁决工资数额的,原因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违法、违约,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从而影响劳动者工资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如何维权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剩余为六个月之上的为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2】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时,在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时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就北京目前的情形,用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比较多,一般很少能够在最长法定时间内(60天)结案,大多数案件被安排在3、4个月之后开庭,所以,就出现了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实际上处于“无业”状态,为了能够更充分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应当及时增加仲裁请求,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提出增加仲裁请求的时机。何时增加仲裁请求合适劳动者增加仲裁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期限为由,要求劳动者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此时,劳动者的增加仲裁请求作为一个新案件,重新开始一个案件程序。【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就北京市而言,每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程序也有差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给予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时间。这时,劳动者应当在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2】在开庭2周前提出。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一般要求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交证据。这时,劳动者可以在开庭前任何时候增加仲裁请求。若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太早,因请求增加的工资数额截止于申请之日,所以,请求过早,不能更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若在开庭时提出,因法律规定,仲裁庭对劳动者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给给予用人单位答辩期,(但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所以,在开庭时提出增加请求,用人单位会以需要答辩期为理由,要求延期开庭,导致劳动仲裁程序的延长。所以,在开庭2周前,提交增加仲裁请求,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确定工资数额,另一方面,仲裁委可以将增加仲裁请求送达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开庭前也享有了法定的10天答辩期,开庭时间会如期进行。开庭时充分论述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数额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的计算标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仲裁期间的工资数额时,有不同的标准。有时按最低工资标准裁决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的,因为劳动者在仲裁期间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对于高薪阶层的劳动者,按最低工资标准与他们的正常工资有时相差十几倍,完全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有时按正常工作裁决工资数额的,原因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违法、违约,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从而影响劳动者工资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如下: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的主动权在用人单位这里,但也不是用人单位随意可以解除的。“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对于在招聘录用阶段没有做足功课的用人单位来说就难度非常之大了。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在规章制度中、在入职登记中均明确劳动者的录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这样一来,一旦出现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上述证据来举证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录用条件除需具有“明确性”之外,还应当具备条件本身的“合法性”。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销售岗位的员工时会将完成一定的任务作为该员工的录用条件。员工入职后,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完成既定目标的,用人单位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这种形式的“录用条件”,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合法的。因为绩效考核这一类的条件本身就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测性,如果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否与这些因素直接挂钩就随意扩大了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限,侵犯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权利。这些年来,类似“末位淘汰制”的这种不合理的考核制度经过司法实践中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当然在具体的案件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分析。二、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催告仍然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三、其他的解除理由还包括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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