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行起诉。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其实起诉离婚后和好,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是作为案件结案的一种方式,而撤诉则意味着撤回原告一方对被告一方的起诉,案件视为未到过法院。二者在程序上有本质区别。
起诉离婚后,经调解和好,如果夫妻有一方认为过不到一块去,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的,也可以请求法院直接判决离婚。但是,重新起诉后,人民法院还是以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同意离婚的条件的。如果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的。下面是一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可以请求法院直接离婚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你坚决不同意的。法院一般比较谨慎,有一方坚决不同意,一般是判决不准予离婚。二、第一次判决后,只要6个月后,女方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一般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不过你可以坚决不同意,同时重点强调这二年内,夫妻感情是好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