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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员工发行证券用于激励的办法、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办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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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中国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总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除外。前款规定的简易程序,中国证监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
股东大会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应当至少包括下列事项:(一)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事项;(二)债券利率;(三)债券期限;(四)回售条款;(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转股期;(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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