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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非机动车的车祸赔偿,《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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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估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支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残疾鉴定应当由当事人在申请残疾鉴定时垫付,事故责任方应当在后期进行赔偿。具体情况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辟谣】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吗?真相:不是分析: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协商处理前撤离现场。【提醒】交通事故赔偿的费用是多少?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交警部门应当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划分后,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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