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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暂行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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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 3、社保证明复印件(过去一年中累计要超过6个月交了社保) 4、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的要租房合同复印件,住亲戚的要亲戚写证明,怎么写问居委会哦 6、居住证申请表 7、社区居委会的寄宿证明 8、居住证办理通知
续签居住证一般需要原居住证、个人身份证、就业证等证明材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地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和居住证。办理流程:持居住证及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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