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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缴纳诉讼费后,人民法院将向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出具人民法院诉讼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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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预算内出书(使用总局经费)、预算外出书(不使用总局经费,但以国家税务总局、总局各司局或总局某编写单位名义编写的图书以及各级各类培训、考试教材等),一律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一般应在总局出版社出版;未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办公厅备案,局内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或总局各司或总局某编写单位的名义出版图书。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时,应分别计算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应缴纳营业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分别计算应税行为的销售额。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谓的价格外费用,包括征收的手续费、补助金、基金、资金筹集、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赔偿金、代理费、罚款和其他性质的价格外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一些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从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所有收入中扣除代理业主支付的水、电、煤气、代理租赁人支付的水、电、煤气、房租价格后的馀额为营业额。
总局预算内出书(使用总局经费)、预算外出书(不使用总局经费,但以国家税务总局、总局各司局或总局某编写单位名义编写的图书以及各级各类培训、考试教材等),一律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一般应在总局出版社出版;未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办公厅备案,局内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或总局各司或总局某编写单位的名义出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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