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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时间目前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一个月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是职工或...
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鉴定工伤的时间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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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经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期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期限的,必须得到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可。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接受检测,在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查、鉴定、评价结论有异议的,接受检查、鉴定、评价结论后3天内另行委托检查、鉴定、评价,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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