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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
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 (一)死缓两年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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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后犯罪不适用于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应当在5年内再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罪而受到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再犯特定罪的犯罪分子。所以,不管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前罪刑罚必须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后罪方可能构成累犯。判缓刑的人实际上没有执行刑罚,不能构成累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见《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是需要执行的,并且附加刑有几个就要执行几个,附加刑的种类相同,合并执行,种类不相同的就分别执行。我国刑法当中的附加刑其实就是罚金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时触犯了两种罪名,两种罪名都有附加刑的,就合并缴纳罚金即可。《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刑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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