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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行为是属于侵权的。在朋友圈骂人对他人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属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法律规定为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2、如果捏造或者夸大事实,侮辱诽谤当事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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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属于侵犯名誉权,当今是文明社会,辱骂或者诽谤都是侵害名誉权的一种。当事人如果不想把事情严重化,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停止侵权,但是如果受害人想让对方进行赔偿,那么受害人可以收集资料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维权。
在朋友圈损坏名誉算侵权。 构成在朋友圈侵害名誉权的,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被侵权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要证明侵权人确实在朋友圈发表了侮辱诽谤的内容,对被侵权人造成了名誉损害。 2、侵权人的行为违法。 只要侵权人采用了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是一种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侵权。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都构成侵权。
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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