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21条规定如何?

2022-09-11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开展传承活动,常随学徒不少于二人;(二)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活动;(四)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文化主管部门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