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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借贷纠纷,分具体情况解答如下: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
下面就是关于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的资料整理: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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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是常见形式之一。审理借款合同纠纷程序一般包括四个阶段,即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案件评议及宣告判决。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主体是否适格; 2、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3、关系是否真实发生; 4、债权是否到期; 5、利率约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 7、注意区分借款纠纷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包括注意区别债权债务关系与纠纷;包括非法集资不是借款合同纠纷。
1、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案件时,主要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法院就会判决原告胜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除了被告住所地法院还有合同履行地法院,那么,合同履行地法院如何去定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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