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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
1、这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有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是有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具体体现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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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1)不同的责任,子公司独立承担自身财产的民事责任。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履行时可要求母公司承担;(2)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名股东(一人有限公司)或两名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方式设立,分公司属于分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3)不同的投资限制,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分公司的投资原则上不受限制。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以下区别:1。法律地位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然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2、责任承担子公司以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无关。除投资者(即子公司股东)出资虚假或抽逃资金外,债权人不得向投资者追偿未清偿部分。总部应对其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设立方式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两个以上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总部在其住所以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都没有。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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