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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中止只是法院暂停执行工作,没有取消执行的工作,所以执行中止后不需要重新申请执行,你的原来的申请执行的材料还在法院,还是生效的,你现在...
你这里所说执行无果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如果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且法院也已经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是被告人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从现实情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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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程序如下, (1)申请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后法院还管,寻找可供执行的条件,发现可执行的条件,及时申请法院对其恢复执行。 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
一般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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