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离婚诉讼中的原告应该承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责任承担举证责任。诉讼离婚,呈递给法庭的材料可以是: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的证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和范围的证据;主张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的理由;对子女抚养费分配的意见;要求婚姻精神损害的理由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1、之前分床睡的时间能算为分居时间,但你举证很困难。 2、他的以工资形式支付的房屋(无证)属于共同财产。 3、盖房的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4、他的公司是否有你的份关键在证据。 5、我想要孩子,需要证明你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6、如果我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不一定失去父爱的同时,能得到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