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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法释(2002)34号(已于2002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缓刑考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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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应在指定的刑场或拘留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方法执行死刑,应当事先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批准。枪决枪本来就是最简单便捷结束生命的武器,对于死刑犯来说,在面临死亡时可以还可以自行选择站位:背对行刑者跪下,行刑者向其头部或者胸部开枪;面对行刑者站立,行刑者向其胸部开枪;注射死刑和枪决相比,注射死刑的痛苦只剩下了注射时的刺痛感。现在的死亡注射注射剂由三部分构成,首先是失去意识的硫喷妥酸,其次是通过放松肌肉使心脏麻痹,中止肺部活动的溴化二哌雄双酯,最后是心脏停止跳动的氯化钾。
刑罚执行期间数罪并罚的规定:数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的,执行有期徒刑、拘役后仍需执行。
1、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十五、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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