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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情形有哪些: 1、伪造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当然也是犯罪了。 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者拾到遗落的钱包,利用钱...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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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的常见情形有以下三种: 1、伪造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当然也是犯罪。 2、冒用信用卡:常见于拾到他人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他人的和信用卡进行消费。 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如何区分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呢?同样是透支,善意透支是银行允许的行为,而恶意透支则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透支的目的,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或者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就属于恶意透支行为。从主观上来说,是以侵占银行资金为目的;客观上来说,造成了透支金额无法偿还的后果。主要根据是否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行为来判断透支性质
情形有哪些: 1、伪造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当然也是犯罪了。 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者拾到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的他人身份证和信用卡进行消费。捡钱不还是不道德,捡到信用卡不还就等着吃吧。 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最主要的就是看究竟是否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若是构成犯罪未遂的话,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可以对未遂犯比照既遂犯的量刑处罚,对其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最终对未遂犯要怎么处罚,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节,看以什么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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