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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连带偿还;2、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无需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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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首先认定丈夫所欠债务的性质,即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且妻子知情,或虽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但经过妻子追认,则可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妻子有义务共同偿还;如果仅是丈夫个人的债务,用于个人消费或个人经营活动,未经妻子追认,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无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面借钱。如果不用于婚姻家庭生活,妻子不知道,不同意共同借钱,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偿还义务。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合理的个人费用负债。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附带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无清偿责任。 4、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赡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5、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夫妻一方违法犯罪和侵权所承担的债务。
1、丈夫欠债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需要偿还,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则不需要偿还。 2、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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