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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的这一方案在2010年下半年经过修改微调后曾提交国务院。2011年7月,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暨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形成共识:在自愿原则...
夫妻在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又生育了第二胎,而这个第二胎一胎生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并不违反现行生育政策,这种情况同样可以界定为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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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因此,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胎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 此外,在新法生效前出生的孩子均属于违法,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情况需提供的其它不同材料: ①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城市户口生二胎新政策是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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