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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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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一、需要。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三、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年终奖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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