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公益服务性为主。...
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确因场地等条件所限,难以配建、增建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动车停车是静态交通体系,机动车停车场坚持统筹规划建设,实行差别化管理,逐步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独立建设的停车场为辅、临时停车场为补充的格局。本市鼓励社会多元化参与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不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二)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三)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得权利人同意后,可以利用政府预留土地或者单位、个人待建土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7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