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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不影响年休假,但是法律规定没有哺乳假,用人单位同意休哺乳假按正常上班支付工资报酬的,可以先行安排为年休假,是否可以休年休假按用人单位规...
职工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哺乳假待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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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辅乳期休假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了辅乳期女职工的保护措施:用人单位不得延长母乳喂养1岁以下婴儿的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母乳喂养时间;女职工有多胞胎的,每天多母乳喂养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的母乳喂养时间。部分省、市、单位有女职工可以休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一定比例给予生活费。根据《劳动合同法》。
公司给哺乳期女工放假不违法,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就已明确规定,在婴儿未满周岁前,用人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期间给予二次哺乳时间,每次(每个婴儿)30分钟;亦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及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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