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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不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印章,就不需要每份合同加盖总公司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
我们公司签订合同很多是通过传真签订,这样的合同有效,但建议事后补盖公章;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效,但为便于管理,每个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要公司出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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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具体案例吗,个人觉得,一般好像不行吧,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签合同需要总公司的章。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没有总公司的授权不能加盖总公司的章,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可需要盖总公司的章。有独立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只加盖自己的公章。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话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和分公司是没有关系的。
1、分公司如果被颁发了营业执照,是可以具备缔约能力的,也就是可以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2、但是,你说的这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总公司,分公司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当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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