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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口与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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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需要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没出台,但正是由于核心政策的调整,会牵动许多原先的规定。所谓的核心政策,那就是将原先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随着这一修订,牵一发而动全身。包括相关部门的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原独生子女的奖励措施、对违法生育子女的法律追究等等,都会作出相应的变动。至于到底会修订面咋样,还得在公布后才能明确。
实行,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第一个子女的;(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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