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们在之前的节目中介绍了我国的刑罚制度,包括主刑和附加刑。还在之前的节目中介绍了死刑、无期徒刑等相关法律法规。今天,我们将回答一个与之相关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永久剥夺罪犯的政治权利。犯罪分子永远没有选举权和选举权,也不享有发言、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严重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刑罚制度,处罚程度很深。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往往会失去相关的政治权利,不能参与相关的政治生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可以剥夺额外的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其内容是剥夺罪犯的一定资格。我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具有明显的政治性质。
一般只有死刑和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所提问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可以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是必须附加的。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种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式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245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