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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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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公司处理债务的方法:首先,债权人应当自合并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可以要求偿还或者提供担保,合并公司继承债权。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 2、参与合并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3、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是企业的结合,由两个以上的单个企业结合成为一个新的整体。参与公司合并的公司种类在我国未作限制,因此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参与合并。 公司合并的法定形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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