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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被告方是否可以直接以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为由呢

2022-01-23
该案的转让协议应包括两个内容:一为室内的一切原有的物品及设备经营权的转让;二为房屋的转租.本案被告对第一方面的转让是有效的,对第二方面的转租行为因被告无权转租而是效力待定的,但因房主并未追认且解除了与被告的租赁合同,故该房屋的转租部分内容无效.针对本案原告的请求,其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的转让协议无效是不妥的,因本案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其应以房屋的转租部分内容无效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合同.故法院的判决理由有不妥,但我认为结论是有一定正确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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