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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专利无效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向XX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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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处理的办法:由发现专利授权不符合条件的人,提供相关证据,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审查,若确认请求属实的,应当认定无效,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向XX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同时应缴纳费用: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为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500元。费用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提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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