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节简易程序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50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人员当场处罚。当场处罚的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50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人员当场处罚。当场处罚的程序: 一、表明执法身份。出示警察证件。 二、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填写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要写明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期限。 五、处罚决定书必须由当事人的签名。 六、处罚决定书必须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七、备案程序,执法警察必须在24小时内向所在的公安机关备案。 八、执行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